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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财产增长情况
1978年
2005年
2006年
城市居民储蓄(亿元)
210.6
14051
161587
股票市值(亿元)
0
32430
(其中的1/3为居民
持有的公众流通股 )
894.4
(其中约1/3为居民
持有的公众流通股 )
居民人均居住
面积(平方米)
城镇
6.7
26.1
(数据暂缺)
农村
8.1
29.7
(数据暂缺)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本届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其立法工作历时13年,先后召开过100多次座谈会,收到了1万多条意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7次审议,充分反映了国情民意,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
  材料三
  《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注:《物权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参考答案】

(1)物质决定意识,主观必须符合客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集体尤其是私人财产都有显著增长,客观上需要法律保护,《物权法》的制定是这一客观需要的必然结果。
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发展起推动作用。《物权法》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合法财产,有利于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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