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为接受上级督导验收,每班学生都在70名以上的某县高级中学,为使学生人数达到规定的额度,让学校一、二年级学生24个班近1700名学生全部放假。三年级的学生分流到一二年级的教室内,充当一二年级的学生,并将班级的课桌严格控制在56套以内。
试运用所学的教育法律知识进行分析:该校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 学校的做法是错误的。
2) 该校学生严重超编,班额过大,却在检查时弄虚作假,违反了我国《教育法》中关于学校设置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有关规定。
3) 该学校没有履行我国《教育法》中有关学校义务的规定,没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