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包人在进行柱基础填埋前48h电话通知工程师准备验收,临近验收时间,工程师有事脱不开身,便派人通知承包人延期验收。第4d,承包人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自行对柱基础进行了验收并做了记录,承包人开始继续施工,工程师不承认此次验收记录,工程师在承包人填埋后提出要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拒绝进行验收。
问题
背景材料中的做法有哪些不妥的地方请改正。
【参考答案】
材料中的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改正:
(1)电话通知工程师进行验收不妥,应为书面通知。
(2)临近验收,派人通知延期验收不妥,应为在验收日期前24h书面通知延期验收。
(3)工程师不承认承包人自行验收记录不妥,应为承认。
(4)承包人拒绝重新验收不妥,应为不能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