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考题网-背景图
问答题

某初中一三班学生甲和学生乙因贪玩上网,上学迟到了半个小时。班主任王老师非常生气,对他们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他们写检查,不准进教室上课。两个学生趁老师不注意跑到学校附近的小河洗澡,结果学生甲溺水而死。 请问:王老师应负什么法律责任?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要点: ① 王老师应负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2分) ② 王老师对学生批评教育是应该的。(1分) ③ 但擅自决定学生停课,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属违法法的。(1分) ④ 王老师的行为是学生甲死亡的一个条件,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2分) ⑤ 王老师的行为不是导致学生甲死亡的必然原因。因此不负刑事责任。(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