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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3]甲、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的结算方式,合同标的额为1000万元。6月5日,甲公司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6月10日乙公司收到运输部门的提货通知,6月 18日甲公司收到全部货款1000万元。 2006年甲公司欠缴税款50万元,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的调查中发现,甲公司于2006年9月主动放弃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哪一天并说明理由。
(2)对甲公司欠缴税款、放弃到期债权等行为,税务机关能否行使撤销权并说明理由。
(3)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后,甲公司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是否免除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案例3答案]
(1)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6月5日。根据规定,纳税人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2)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规定,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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