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周某,东南某大学计算机系毕业,打工两年后,筹集资金35万元,在上海市某区租房2间,几番周折,终于在2006年9月申办成立了以周某为董事长兼总经理、由5人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网络产品开发。由于网络产品开发属高科技产业,依照有关规定,某区税务局依法给予该公司免去企业所得税3年的优惠条件,鼓励其进行高科技开发。2009年11月,3年的免税期到期后,周某仍以“公司经营不善,无纳税之能力”为由拒不交税。
[问题] 私人企业拒不纳税怎么办
【参考答案】
本案涉及行政实体法部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的具体规定。依据该法,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纳税也是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义务,为了鼓励高新科技产业,某区税务局依法免除其公司的3年所得税也是正确的。但是,3年免税期过后,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不得以不正当的......
(↓↓↓ 点击‘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