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纯属虚构): 我A公司接到客户B发来的订单上规定交货期为今年八月,不久收到客户开来的信用证,该信用证规定:“shipment must beeffected on or before September,1997”,我方于九月十日装船。约过了一个月,客户却来函要求因迟装船的索赔,称索赔费应按国际惯例每逾期一天,罚款一千分之一,因迟装船十天,所以应赔百分之一。
虽说索赔要求合理,但客户B的索赔金额是以国际惯例为依据提出的,而国际惯例本身不是法律,是人们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习惯作法,对交易双方并无约束性。因此,对对方的索赔金额我A公司可以讨价还价。
问答题如能够顺利结汇是依据什么;若不能,又是为什么。
问答题请你说出销售包装有何作用
问答题请你说出品名条款在合同中的作用。
问答题请你说明在国际贸易中国际惯例有何重要作用。
问答题你认为A公司是否会依客户B索赔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