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某企业2007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A类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20000元,已缴纳关税230000元。
(2)委托某工厂加工B类化妆品,提供原材料价值68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有B类化妆品同类货物价格。
(3)销售本企业生产的C类护肤品,取得销售额580000元(不含增值税)。
(4)“三八”妇女节,向全体女职工发放C类护肤品,计税价格8000元(不含增值税)。其他相关资料,A类、B类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C类护肤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
要求:
(1)计算A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B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C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