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特殊地位,按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抵触。因此宪法不是一个“法律部门”,而是在各个具体法律部门之上的根本大法。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对此观点作出分析。
问答题简评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
多项选择题法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不平衡性,法形式多样的特征不能完全用经济的因素去解释。下列情形中体现了这种不平衡性的是( )
多项选择题清代秋审适用的对象包括( )
多项选择题普通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方式有( )
多项选择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质询和询问的国家机关是
多项选择题《大清现行刑律》的立法变化体现之一为废除了一些传统刑罚,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 )
多项选择题实行四级三审制的时期有( )
多项选择题在下列选项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在其中担任职务的有
多项选择题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且不能减轻或免除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