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对张某说有好的投资项目,让张某人股共同发展。张某出资三万后,魏文带张某去外地进货。魏文先“买”回了几包白色粉末,故意让张某看到,然后再由其弟魏武将白色粉末偷走。张某发现货没了,要报案时,魏文阻止张某,并对他说:“我们在贩毒,不能报警!”张某欲退出,魏文又说:“你知道我们的事了,不干也得干!”张某只得把车卖了,又筹了三万交给魏文,并与魏文再去进货。魏文与魏武故伎重演。
后魏文、魏武兄弟因实施其他犯罪被抓获,据他们供述,给张某看的白色粉末,并不是毒品,只是一般的食用淀粉。
问:(1)魏文、魏武兄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具体罪名是什么?如果不构成,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