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三】背景资料
某工程基坑深8米,支护采用桩锚体系,桩数共计200根,基础采用桩箱形式,毗邻近坑东侧12m处有既有密集居民区,居民区和基坑之间的道路下1.8m处原设有市政管道。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基坑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专业分包单位组织召开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本工程勘察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作为专家之一,对专项方案提出不少合理化建议。
事件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设计要求对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对工程桩采用不少于总数1%的静载荷试验方法进行承载力检验。
事件三:基坑施工过程中,因工期较紧,专业分包单位夜间连续施工。挖掘机、桩机等施工机械噪音较大,附近居民意见很大,到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责成总承包单位严格遵守文明施工作业时间段规定,现场噪音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
问题:
事件一中存在哪些不妥?并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不妥之处:专业分包单位组织召开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理由:按有关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不妥之处:本项目勘察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作为专家组成员。理由:按有关规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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