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资料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择了8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事件二: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落实了2600万元。
事件三: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将答复只可以书面形式送给提出问题的投标单位。
事件四: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日内递交投标文件。
事件五: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
问题
事件一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招标人的做法正确。
原因:《招标投标法》规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事件一符合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