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洪先生等30名旅游者和某国际旅行社签订了北京五日游的旅游合同。当旅游团上午8时按时到达机场时,由于突遇暴风雪,机场被迫关闭,飞机无法按计划起飞。尽管尚未明确等候时间,大部分旅游者愿意继续等候,只有洪先生等5名旅游者向旅行社提出解除旅游合同的愿望,但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额旅游团款后,必须再赔偿全部团费的50%违约金,理由是旅行社的行为违约,旅游合同对旅行社的违约已经有明确的约定;而旅行社愿意退还全额团费,但拒绝赔偿违约金,洪先生于是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其他旅游者在机场等候了5个小时后前往北京,返程后也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提出赔偿500元的要求,理由是旅游行程比原计划匆忙了许多,缩短了在景点逗留的时间,无形中损害了旅游者权益,因而旅行社仍然存在违约的事实。
请问:
(1) 旅行社是否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向洪先生承担50%的违约金 为什么
(2) 其他参加旅游团的旅游者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 为什么
【参考答案】
a.旅行社不应当向洪先生支付50%的违约金,因为导致洪先生取消行程的原因是不可抗力。《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由于不可抗力,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根据此款规定,可以免除旅行社的法律责任,当洪先生提出解除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只需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即可。
b.其他参加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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