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某B.乙某C.丙某D.丁某甲某、乙某、丙某、丁某四人目前均居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其中甲某的父亲是1962……
甲某、乙某、丙某、丁某四人目前均居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其中甲某的父亲是1962年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甲某的母亲是1975年到 1989年在香港连续居住的中国公民,甲某于1992年在四川省成都市出生。乙某于1998年持日本国旅行证件(通行世界)进入香港,在香港居住至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丙某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丁某是乙某到香港居住后于2006年所生的女儿。对于他们四人,有必要的经及时申请后,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必然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有:
A.甲某
B.乙某
C.丙某
D.丁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