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0年3月19日的《参考消息》和2000年3月 24日的《南方周末》中刊登了北京建达蓝德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掌上电脑品牌“掌上通”所作的广告,在广告词中写道:“还把上不了网的电子记事本当作掌上电脑”并用醒目的大字写道:“网都上不了,商务怎么通”其中“商务”二字采用了“商务通”品牌的特殊字体。2000年8月,“商务通”品牌的拥有者北京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建达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从而引发了这场“掌上通”与“商务通”之间的诉讼。2001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判令被告北京建达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恒基伟业电子广:品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100万元。
根据本案的案情,运用你所掌握的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识,对本案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参考答案】
本案中,被告使用了与“商务通”的特殊字体同样的字体,造成了公众对“商务通”的误解,是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其中被告采取的是目前广告业中非常普遍的比较广告的形式。我国对于比较广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就此提出立法建议或阐述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