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认真阅读案例材料,并根据要求回答材料后的问题。)
A省是老工业基地,省委、省政府在研究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布局时,认为节能电子产品在该省发展潜力大,前景广阔,形成生产规模后,可广泛应用于改造传统工业,应重点支持发
展。据此,有关部门经过认真的研究、考察,决定上线节能电子产品的核心元器件D产品生产项目,并以生产机电产品的大型国有企业光明电器厂的名义从国家有关部委申请到了D产品技术引进和设备改造项目经费。为搞好这一项目,迅速形成生产规模,经省计委、经贸委、机械电子局多家部门联合研究论证,认为应把“蛋糕”做大,成立光明机电集团公司,将包括光明电器厂在内的省内五个地市同行业的七户企业的隶属关系和资产划拨到省里,交给光明集团经营,并由省经贸委一名副主任担任集团负责人。省里批准了这一方案。
运作一段时间后,光明集团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一是集团的资本运营始终未能开展起来,没有形成核心企业,各下属企业还是独立法人,特别是由于财税关系没有划转,集团始终无法进行统一的财务运作。二是由于各下属企业“分灶吃饭”,虽然都得到了一定的项目经费,但投入力量都不够,致使D产品生产项目进展缓慢,形不成规模效益,没有龙头产品。三是下属企业效益高低不均,由于隶属关系发生变化,个别困难企业原来在市里享有的照顾政策也没了,导致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引发了集体上访事件。
针对上述问题,省计委主持召开了由经贸委、财政厅、国资局、机械电子局和光明集团公司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是光明集团应该解散,将D产品项目放回光明电器厂,一种认为集团解体困难较大,主要问题是集团所属企业间担保及债务问题复杂、效益不好的企业市里不愿回收、集团总部人员无法安排等,还是应想办法理顺财税体制,保留集团公司牌子,努力把集团做得再大一些。两种观点争持不下,会议陷入僵局。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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