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7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相关经济业务:
(1)按现行会计制度计算的全年利润总额为1000000元,其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40000元。
(2)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800000元,全年实发工资850000元。
(3)用银行存款实际缴纳所得税300000元。
假定本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公司2007年度应交所得税。
(3)编制甲公司确认应交所得税、实际缴纳所得税和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二级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