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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杨某和李某系邻居,一日发生口角,李某对杨某进行毒打,造成杨某颅脑损伤严重,成为痴呆并终身残废。杨某的妻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审查公安机关认为这是一起社区内部的斗殴事件,事实清楚,无须采用侦查手段,故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叫杨某的妻子去法院提起自诉。但起诉后法院认为本案伤害情况严重,不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法院不能直接受理,要求受害人先去公安机关报案。 问题: 刑事诉讼法中对此类案件在立案管辖方面的规定如何

【参考答案】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由法院直接受理。 这类案件从性质上说原属于公诉案件范围,若成为自诉案件,必须具备3个条件:一是被害人有足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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