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大学毕业后进入甲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自2001年5月1日正式开始用工;另因王某为高级技术人员,甲公司要求王某在职期间遵守有关的保密义务,并以担保的名义向王某收取1500元的保证金,并承诺离职时即予发还。
2010年5月1日,因新技术研发需要,王某被甲公司调往其子公司乙公司任职,并与乙公司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为王某出资出国接受培训,王某应当为乙公司服务5年,否则支付违约金5万元。
2012年3月份,因研发任务进入攻艰阶段,王某持续加班,但乙公司拒绝向王某支付加班费,2012年5月1日王某通知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应当提前30天通知乙公司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B.王某可以随时通知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C.王某提前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应当向乙公司支付服务期违约金
D.王某提前解除与乙公司之问的劳动合同不须向乙公司支付服务期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