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业主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在主体施工阶段(12层框架一剪力墙结构),施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施工单位存放的一批钢筋进行了检查。施工单位出具厂钢材的试验报告(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材料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现场旁站监督,并对某检验批完成后进行了验收,对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抽样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签署该检验批质量合格。当施工到某层(框架)时,施工单位没有通知监理工程师又进场一批同规格的钢筋(同上一批钢筋为同一厂家),监理工程师发现后,要求施工单位出具书面材料,施工单位出具进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材质化验单等质量保证文件(齐全)。施工单位认为长期使用该厂家材料且该厂信誉较好,所以该批材料可以免检,由于工期较紧,施工单位取得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意指令使用该批材料进行施工。
[问题]1.你认为上述问题监理工程师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如果该批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是否有责任说明理由。
3.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见证取样
【参考答案】
1.不妥。原因:①主体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该批材料检查验收,三证应齐全,且应见证取样经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②施工单位需要采购订货原材料之前,需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方可订货。③该批材料不能免检,因为是工程重要部位使用的材料,应按一定比例抽样检验,且见证取样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④检验批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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