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B.股份……
以下关于行政复议申请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B.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企业名义申请复议
C.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2-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D.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可以自己申请,也可由行政复议机构通知参加,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