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中国公民张某2007年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全年一次性奖金21600元(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并且已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为某公司设计产品营销方案,取得一次性设计收入18000元。 (3)购买福利彩票支出500元,取得一次性中奖收入15000元。 (4)股票转让所得20000元。 (5)转让自用住房一套,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支付转让税费5万元,该套住房购买价为80万元,购买时间为2002年6月份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 已知: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要求: (1)分别说明张某当月各项收入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张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问答题大华机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种电动工具,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2007年7月5日该公司申报缴纳6月份增值税税款100万元。7月底,税务机关对该公司6月份增值税计算缴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关检查情况如下: (1)6月6日,一批外购钢材因管理不善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成本为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万元。在查明原因之前,该公司将40万元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入账。 (2)6月10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将取得的含增值税销售额3.51万元全部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3)6月15日,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承运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该公司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1万元。 (4)6月25日,销售电动工具一批,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34万元。该公司将该项价外费用全部计入了营业外收入。 (5)6月底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将2007年2月份取得的一张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6月份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处理。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87万元,开票时间为2007年1月25日。 根据以上情况,税务机关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补缴少缴的增值税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1.5倍的罚款。该公司于2007年8月3日缴纳增值税税款、滞纳金(滞纳天数为24天)和罚款。不考虑其他税收因素。 要求: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该公司上述(1)至(5)项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计算该公司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数额,列出计算过程。 (4)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何种税收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分别说明理由。
问答题某市商业银行2007年第四季度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取得一般贷款业务利息收入600万元;支付单位、个人存款利息100万元。 (2)取得转贷款业务利息收入450万元,借款利息支出320万元。 (3)取得转让公司债券收入1100万元,债券的买人价为900万元。 (4)取得金融服务手续费收入15万元。 (5)吸收居民存款500万元。 已知:金融业适用的营业税税额为5%. 要求: (1)分别说明银行第四季度各项经济业务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2)计算该银行第四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问答题甲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进口和销售业务,2007年11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12万元,公司按规定向海关缴纳了关税、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相关完税凭证。 (2)向公司员工发放一批新研发的化妆品作为职工福利,该批化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5万元。 (3)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化妆品,提供的材料成本为86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5万元,当月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的化妆品,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已知: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关税税率为25%. 要求: (1)计算该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该公司当月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3)计算乙公司受托加工的化妆品在交货时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单项选择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进口货物中,实行复合计税方法征收关税的是( )。
单项选择题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业务中,按“服务业”税目征税的是( )。
单项选择题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计算征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 )。
单项选择题下列税收法律中,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 )。
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总会计师性质与任职资格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单项选择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单位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除有权对该单位予以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也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该罚款数额的幅度范围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