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材料】
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承建了城区A住宅楼工程,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8 760m2。该工程采取施工总承包方式,合同约定工期20个月。
工程中标后,施工企业负责人考虑到同城区的B工程已临近竣工阶段(正在进行竣工预验收和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经征得A、B工程建设单位同意,选派B工程项目经理兼任 A工程的项目经理工作。
在施工期间,为了节约成本,项目经理安排将现场污水直接排入邻近的河流。
在浇筑楼板混凝土过程中,进行24 h连续浇筑作业,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投诉。
【问题】
【参考答案】
1.具备资质等级要求。二级企业可承担28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可以。
理由:发生了A工程中标项目经理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特殊情况;B工程项目临近竣工阶段;经A、B工程的建设单位同意。
3.案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有水污染(河道污染、污水排人河道),噪声污染(施工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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