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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机电安装工程项目分为A、B、C三个单项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分别确定了三个中标人并签订了合同。A、B、C三个单项工程合同条款中有如下规定:
1.A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没有完成前,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由于设计工作尚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合同条款中规定:
(1)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下,甲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月工程合同额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30个月,工程分两期进行验收,第一期为18个月,第二期为12个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下列情况:
(1)工程开工后,从第三个月开始连续四个月业主未支付承包商应付的工程进度款。为此,承包商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并提出对拖延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计利息的要求,其数额从监理工程师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息。业主方以该四个月末支付工程款作为偿还预付款而予以抵消为由,拒绝支付。为此,承包商以业主违反合同中关于预付款扣还的规定以及拖欠工程款导致无法继续施工为由而停止施工,并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进行到第10个月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指令压缩国家基建投资,要求某些建设项目暂停施工,该项目属于指令停工项目。因此,业主向承包商提出暂时中止执行合同实施的通知。为此,承包商要求业主承担单方面中止合同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3)复工后在工程后期,工地遭遇当地百年以来最大的台风,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了两个月。为此,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和赶工责任。
3.C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550天。但在施工合同中,开工日期为1997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为1999年7月20日,日历天数为581天。
[问题]

【参考答案】

1.A单项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形式不恰当。因为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较大。
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是:第(2)条中供“乙方参考使用”提法不当,应改正为“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第(3)条不妥,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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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机电工程项目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7~18日9~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了该四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四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四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月16日至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D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