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自诉案件的是( )。
不定项选择1998年5月22日,被告人曹某与同案被告人刘某(已判刑)以月息2.1%高息存款的名义,通过他人骗取某省财政国债服务部1000万元的汇票一张,存入中国银行W市分行对公存款组。次日曹某、刘某将一张中国银行W市分行100万元的定期存款变造为金额 1000万元,定期一年的整存整取存单,交给省财政国债服务部。曹某、刘某利用中国银行 W市分行对公存款组负责人李某的渎职,从该行支出资金900万元,余100万元以曹某的名义存入该行作为其职工杨某揽储任务。同年7月,被告人曹某仍以高息存款为手段,通过他人骗取Z市农村信用社500万元汇票一张。曹某伙同孙某(在逃)利用中国银行W市分行营业厅会计高某提供的一套已作废的、印鉴齐全的 中国银行特种转账传票 将 500万元汇票存入中国银行W市分行营业部。曹某、孙某又通过高某取出Z市农村信用社的汇票,在汇票背书栏中,制作资金转账的内容,将500万元汇票转存到曹某个人公司在中国银行W市分行的账户上。后曹某、孙某将一张中国银行50万元的定期存款单变造为金额50万元的定期整存整取存单,交给Z市农村信用社。综上,被告人曹某进行诈骗两起,诈骗金额1500万元。曹某诈骗的资金用于支付存款单位的利差、中间人好处费和归还其个人公司的银行贷款、购买汽车等。案发后,追缴人民币及赃物折款共计1200余万元,造成经济损失300万元。曹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不定项选择下列哪种情形属于教唆未遂( )
不定项选择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
不定项选择某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主任秦某,急于引进外资,对于前来投资的 外商 某甲等人盲目轻信,未认真审查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就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期打人对方账户400万元,结果,先期打入的资金悉数被骗走,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秦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