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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张三,十八岁,住×乡36号,在选举前因有事在外,故该乡选举委员会未将其列入选民名单。后张三在选举前7天回到该乡,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参加选举。法院不予理睬,张三四处投诉,法院院长照会公安局长,公安局排两个工作人员监听张三的电话。当发现张三向上一级法院时,就将张三拘留。
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张三的哪些宪法权利受到了侵犯。

【参考答案】

(1) 选举权。《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 公民的诉愿权。侵犯了张三的申诉权,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者裁判,向有关机关申诉,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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