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原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双代号)如图1F400000-1所示。该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在上述网络计划中,工作C、F、J三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分别为7000m3、10000m3、6000m3,共计23000m3,土方单价为15元/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增加超出原估算工程量25%时,新的土方单价可从原来的15元/m3下降13元/m3。合同约定每台施工机械闲置1天为800元,每月以30天计;C、F、J实际工作量与计划工作量相同。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中,由于施工单位施工设备调度原因,C、F、J工作需使用同一台挖土机先后施工。
事件2:在工程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已完成A、B两项工作的施工),项目法人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该项工作要求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工作开始前完成,以保证G工作在E和N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根据施工单位提出并经监理机构审核批复,该项N工作的土方工程量约为9000m3,施工时间需要3个月。
事件3:经监理机构批准,新增加的土方工程N使用与C、F、J工作同一台挖土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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