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刘某住在C市A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刘甲、刘乙、刘丙。刘甲与其父亲同住在一个城市,刘乙、刘丙在外地工作。刘某去世后,丧葬费用均由刘甲承担。刘甲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了王海,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来,刘甲、王海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诉至A区法院。后来,刘乙、刘丙在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后相继回来,要求分得遗产,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上面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王海和刘某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发生纠纷由王海住所地的B区人民法院管辖,则A区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A区法院有管辖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涉及不动产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协议管辖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该协议管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