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建筑公司为通顺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栋楼房,工程总承包金额为12000万元。万达建筑公司将该栋楼房的装饰工程以4000万元分包给了宇新建筑公司。
楼房竣工后,通顺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万达建筑公司9000万元工程款,同时将其自有的两栋楼房抵付给万达建筑公司,市值3000万元。万达建筑公司将其中一栋楼房抵付给宇新建筑公司,市值1000万元,同时给付宇新建筑公司3000万元装饰费用。
要求:分别计算万达建筑公司应当缴纳的建筑业营业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代扣代缴宇新建筑公司的建筑业营业税以及通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销售不动产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