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09年12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投资各方追加投资,其中:A公司以一批原材料作为投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 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0元;B公司以门市用房作为投资,评估价值600 000元,各方同意按评估价入账;C公司以一项专有技术作为投资,评估价值120 000元,各方同意按评估价入账; (2)将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150 000元转增资本; (3)按当年净利润300 000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
编制接受B公司投入门市用房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