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对于李某先前的盗窃行为是否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不定项选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高某出现下列情形,处理正确的是:
不定项选择对甲致使乙重伤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有:
不定项选择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需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如果复议审查认定杨某与厂方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对此复议机关应作何处理
不定项选择就被害人丙的死亡而言,下列对甲、乙所应成立犯罪的何种判断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