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开发居民小区。该小区位于市区,施工条件便利,相关手续已办理,勘察、设计工作已由受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甲方进行公开招标,某施工单位(乙方)通过对招标文件的详细分析,认为居民楼设计采用框架一剪力墙结构过分保守。乙方在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后得出结论,认为砖混结构可以满足工程安全和使用要求,同时增加使用面积、降低造价。乙方为此书面建议甲方将框架一剪力墙结构改为砖混结构。最终乙方中标,其建议也被甲方采纳。双方于2002年5月5日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工期为10个月。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 0.7周。A工作是关键工作。事件二: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施工单位进行了返工自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延误 1.5周。B工作的总时差为2周,自由时差为1周。事件三:施工单位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0.5周,窝工损失2万元。C工作为关键工作。件四: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安装调试工作D延误0.5周,损失12万元。D工作为关键工作。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问题: (1)乙方在投标过程中运用了哪种投标技巧运用是否合理(2)该工程项目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得当为什么(3)乙方的索赔是否应予以批准为什么(4)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周补偿施工单位 5000元,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6 000元。计算施工单位应得的工期与费用补偿各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