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日本某公司董事长Q先生组织本公司代表团来华旅游,入住上海某五星级酒店。次日晚,Q先生举办宴会,庆贺自己的40岁生日。席间,Q先生兴致勃勃,频频举杯,大约饮用了一整瓶烈性白酒宴会结束后,客人散尽。Q先生头重脚轻,胃疼难忍,欲到卫生间洗漱,不料眼前发黑,一头栽倒在浴缸里,失去知觉。该酒店服务员发现后,立即将Q先生送往附近著名的二家大医院进行抢救,但Q先生终因饮酒过量,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该酒店立即报告市公安局及外办,该市外办迅即通知日本驻上海领事及Q先生家属来华处理后事。请问:
(2)若Q先生所属国领事馆要求查明死因,解剖尸体,若Q先生家属要求将其在我国土葬,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