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并比较下列宪法条文,说明白现行宪法颁布以来个体、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的变化。
1982年《宪法》第11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1条修正案:《宪法》第11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6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1条:“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