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
某城市围堰堤为1级堤防,在原排涝西侧200m新建一座排涝泵站(包括进水建筑物、泵室、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等),总装机容量1980KW,合同工期为16个月,自2008年11月至20010年2月。该地区主汛期为6、7、8三个月,泵室、穿堤涵洞等主体工程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汛前以泵室、进水建筑物施工为关键工作,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施工相继安排。
事件2:穿堤涵洞的土方开挖及回填工作量不大,施工单位将该土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厂房、管理房的内外装饰(包括玻璃幕墙、贴面)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事件3: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委托检测单位对堤身填筑和混凝土护坡质量进行抽检。
事件4:2009年3月份的施工进度计划中,3月3日穿堤涵洞周边堤防土方回填至设计高程,3月4日~3月14日进行堤外侧现浇混凝土护坡施工。
问题:
事件1中,施工安排是否妥当并简述理由。
【参考答案】
不妥;从度汛安全考虑,施工安排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施工应当为关键工作。
在汛期之前,应该当把穿堤涵洞等出水建筑物作为关键工作,在汛期来临时,可以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