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室的请示
东海市职业学校:
你校东职发[1998]9号《东海市职业学校关于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的请示》以及东职发[1998]15号文收悉,经研究讨论,兹批复如下:
(一)不同意在你校设立新材料研究中心,其理由恕不详述。
(二)目前可在你校先行设立新材料研究室。
(三)拟原则同意在你校修建新材料检测实验楼,有关具体事宜待专门批复。专此函复。
东海市教育局
一九九八年五月三十日
文稿正文中的不规范之处有()。
A.一文数事
B.不同意对方意见没有讲理由
C.没有讲回复意见的形成过程
D.没有回答对方的全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