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共有5家,A、B、C、D 4家公司单独投标,正为D公司与另一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A公司提交了一份补充文件,说明愿意在原报价基础上降低3%作为最终报价。开标后,B公司因为考虑到自己的报价过高,难以中标,向招标单位提出,如果中标,将承诺工期比原投标文件中的工期再提前2个月。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发现C公司有2项分项工程报价计算错误,认定C公司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
问题:
上述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行为是错误的?为什么?
【参考答案】
错误的行为有:
(1)D公司不能既以自己的名义投标,又以联合体的名义投标,这样违反了《招标投标法》。
(2)B公司不应在开标后再提出工期提前的承诺。《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后投标人不得再提出优惠条件,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评标委员会不应认定C公司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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