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2]
某五层砖混结构办公楼,1993年开工,1994年投入使用。施工中,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2000年,使用单位进行装修,将三层部分改造成大空间的会议室,将五层部分办公室改成图书室,堆积大量资料,荷载加大,结果投入使用后不久楼板出现明显裂缝。业主方对此向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承担责任,理由是在保修期内发生了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问题:1.(1)该建筑物是否在保修期内
(2)施工方和使用方,哪方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3)哪方进行维修
(4)哪方支付维修费用
【参考答案】
(1)[答案与解析]
该建筑物是在保修期内,因为楼板属于主体结构,保修期为设计要求的合理使用年限,也可以说是终身保修。
(2)[答案与解析]
施工方不应承担责任,使用方自己承担责任。
因为出现的问题是由使用方的不当使用造成的,使用方擅自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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