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唐律疏议·斗讼律》:“诸诬告人者,各反坐。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即嫡、继、慈母杀其父,及所养者杀其本生,并听告。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诸投匿名书告人罪者,流二千里。诸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其为狱官酷己者,听之。即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者,听告谋反、逆、叛、子孙不孝及同居之内为人侵犯者,余并不得告。诸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请根据该段文字归纳唐朝对告诉的限制情形。
【参考答案】
上述文字反映了唐朝对告诉限制的如下情形:①禁止诬告,诬告者反坐。②除谋反、谋大逆、谋叛等罪外,禁止卑幼告发尊长,但告母杀父、继母杀亲母不在此限。③禁止卑贱控告尊贵。④在押犯只准告狱官虐待事,但禁止告发他事。⑤禁止投匿名信控告。⑥80岁以上、10岁以下以及笃疾者只准告子孙不孝或者同居之内受人侵害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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