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国有工业企业,200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 产品销售收入4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
(2) 产品销售成本38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61万元,营业税1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
(3) 营业费用120万元;财务费用28万元;管理费用23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
(4) 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向主管部门捐款70万元,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一老年服务机构捐款20万元,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罚款10万元。
(5) 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联营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该企业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① 该企业全年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2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 268.8万元,计提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56万元。
② 截至年底,本年已预缴所得税200万元。
③ 该企业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该企业对2002年度应纳所得税进行了如下计算,并编制了纳税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 4600(产品销售收入)+400(其他业务收入)-3800(产品销售成本)-14(营业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20(营业费用)-28(财务费用)-232(管理费用)-100(营业外支出)+17(联营企业分回利润)=717(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717×33%=236.61(万元)
应补缴所得税=236.61-200=36.61(万元)
由于该企业发生重大人事变动,直至2003年2月20日;该企业才向税务机关报送了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要求: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该企业计算200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哪些错误之处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2) 调整计算该企业2002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汇算清缴应补缴或退回的税款。
(3) 该企业于2003年2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下列错误之处:
① 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超过规定标准。根据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应为18万元[1500×5‰+(4600+400-1500)×3‰],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30-18)。
② 将向主管部门的捐款,以及交纳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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