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堤防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表1F400000-1。
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表1F4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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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份 | 1 | 2 | 3 | 4 | 5 | 6 |
完成工程量(m3) | 800 | 1000 | 1200 | 1200 | 1200 | 500 |
累计完成工程量(m3) | 800 | 1800 | 3000 | 4200 | 5400 | 5900 |
[问题]
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
计算如下:
①第1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14.4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4.40×0.95=13.68万元<15万元
第1个月不予付款。
②第2个月工程量价款为:1000×180=18.0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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