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A.第二审法院院长批准延长审理期限违反了行政诉讼法。依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案件审理期限的,由高级……
(一)
为响应市政府工作报告号召,某县政府的职能部门县工商局和县公安局联合进行市场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以出售相关法律禁止销售的商品为由,当场没收某商场违法商品200件,并出具了由公安局署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商场处以10000元的罚款。商场对罚款处罚决定不服,于2011年3月26日向该县法院起诉。法院于4月8日立案受理,并于4月16日向工商局和公安局发送起诉状副本。4月22日法院收到答辩状。7月5日开庭审理,于7月20日判决变更了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于8月3日向第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二审法院于10月10日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且宣告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无效。二审期间,二审法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1个月。
本案第一审法院和第二审法院审结案件的期限不合法。具体表现是( )。
A.第二审法院院长批准延长审理期限违反了行政诉讼法。依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案件审理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B.第一审法院超期审结案件不合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第一审法院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C.第二审法院超期审结案件不合法。第二审法院应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审结
D.第二审法院超期审结案件不合法。第二审法院应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1个月内审结
E.第二审法院超期审结案件不合法。第二审法院应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