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开发一个项目,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该项目商品房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并签定了销售合同;
(2)签订土地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600万元,相关税费50万元;
(3)发生土地拆迁补偿费200万元,前期工程费10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75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15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60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1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
已知: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3‰;产权转移数据的印花税税率为O.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应缴纳印花税;
(2)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应缴纳营业税;
(3)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土地使用权费、开发成本、开发费用、其他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应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