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2004年6月12日,中国天宏进出口公司受我国某蜡烛生产企业的委托与瑞典天使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蜡烛的合同。合同约定与奉合同有关的争议适用瑞典法律。主要成交条件是:CIF哥登堡每箱32美元,9月装船。2004年7月20日,该批蜡烛7500箱经中国商检商门检验合格后装上了某远洋公司的 Qimen 轮上,鉴于蜡烛如放在40℃左右的地方时间一长会变形,因此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通风。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依合同约定的贸易条件,中国方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在运输途中“Qimen”轮与一日本籍“海城丸”号发生碰撞,导致一货舱进水,使装于该货舱的700箱蜡烛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附近的避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Oimen”到达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6800箱蜡烛已变形,不能用于正常的使用,收货人只能按市价30%出售,经查蜡烛变形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温度过高所致。依《海牙规则》,关于6800箱变形的蜡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不定项选择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不定项选择中国载货船“东方号”从青岛出发驶往日本,在航行途中货船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舶的安全,命令采取紧急措施,往船中浇水灭火,火扑灭后,由于主机受损,无法航行,船长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青岛修理,完修后将货物运往日本,事后调查,此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如下几项:(1)500箱货物被火烧毁;(2)1500箱货物因灌水灭火受到损失;(3)主机的部分甲板被烧坏;(4)雇用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哪些属于单独海损
不定项选择广州某公司(买方)与美国某公司(卖方)于1996年1月10日签订了一份纯碱买卖合同,装运期限为1996年4月30日之前,以不可撤销信用证在纽约付款,贸易条件为CIF。同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个协议,规定广州公司于1996年3月6日之前将确定的开立信用证的日期电告美国公司。开证日期经美国公司电传同意后合同方生效。 1996年3月4日,广州公司电传通知美国公司将不迟于3月9日开出信用证,请美国公司予以确认。3月6日,美国公司电传要求广州公司于3月7日17点之前将信用证开到纽约。同日,广州公司电传给美国公司表示时间太紧,要求延至3月8日开证,美国公司对此未予回复。 3月10日,美国公司发传真给广州公司,要求尽快开证。3月14日,广州公司开出以美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美国公司收到信用证后未对开证日期提出异议,但要求广州公司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广州公司认为此要求明显违反了买卖合同的规定,未予同意。此后广州公司电传催促美国公司告知装运日期及船名,并催美国公司按规定交货。5月26日美国公司电传广州公司,称广州公司未于3月9日之前开出信用证,已违反合同,且广州公司也未能按美国公司的要求修改信用证的内容,故美国公司有权不予发货。双方遂产生争议。若本案的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另订有仲裁协议,对其效力描述正确的是:
不定项选择公证员有下列何种行为,予以暂停公证员协会会员资格,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给予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