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项选择题2004年5至9月间,郝某因经济拮据,经多次踩点,决定侵人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储蓄网点计算机弄钱,并伙同其兄弟购买了部分电脑器材,制作了浸入计算机系统的装置。8月下旬郝在郊区某村庄租了装有电话的住房一间,安置一部电脑,并于9月7日以王军等假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某储蓄所开设 16个活期存折账号。郝于9月22日开启侵入装置,由其弟操作电脑向王军等16人账户输入共计人民币72万元:随后两人持存折先后到中国工商银行某市分行的储蓄网点提取现金26万元。问郝某二人行为的性质如何定性
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哪项情形下,人民法院无须变更强制措施
单项选择题对于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案件,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对于这类案件,下列对于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项选择题甲、乙在不同街道经营各自的商店,后来商量销售贴有 WLY 商标的普通白酒,结果甲半年内获利316万元,乙将其购进的假名酒赊欠出去,但经营金额6万多元-后来,某国有商店经理丙知道后,和乙合作,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甲在罢手不干后为乙提供了自己所掌握的进货渠道;对于甲,乙、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单项选择题甲某是某工厂的电焊工,在一次维修厂房过程中,未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棉纱和锯末,就进行电焊作业。高温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棉纱和锯末上,引起火灾.造成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0多万元,同时还导致当时在车间内工作的两名工人被大火烧死。甲某构成:
单项选择题某甲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有期徒刑从1989年7月1日起执行,对甲实际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
单项选择题《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公民可以在一定的情形下,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下列哪个情形不符合该条的规定
单项选择题关于国家赔偿案件中的费用问题,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单项选择题某县图书公司1993年12月购进一批图书,发现是盗版的。为了避免本公司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将盗版书与其他正版图书掺在一起进行销售,至1994年10月盗版图书全部销售完毕。1996年3月经人举报,某行政机关对图书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请问,在什么时间内对图书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