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中规定: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三个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的工程进度款退还施工单位。
(7)经业主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产值见下表。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产值 (单位:万元)
时间/月 |
1 |
2 |
3 |
4 |
5 |
6 |
计划完成产值 |
70 |
90 |
110 |
100 |
100 |
80 |
实际完成产值 |
70 |
8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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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供料价款 |
8 |
1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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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施工进入第四个月时,由于业主资金出现困难,合同被迫终止。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费用补偿要求:
(1)施工现场存有为本工程购买的特殊工程材料,计50万元。
(2)因设备撤回基地发生的费用10万元。
(3)人员遣返费用8万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