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私罪,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以官当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官少不尽其罪,余罪收赎。”
问题:
(1)这两段文字反映了什么问题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这两段文字反映的立法宗旨和意义是什么
(4)运用这一制度有何例外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唐律规定的官当制度和区分公罪和私罪的刑法原则。所谓官当,是指官僚贵族犯罪后,允许其用官品或者其爵位折抵刑罚的制度。官当制度始创于南北朝北魏时期,沿用于南北朝、隋、唐,宋时期,元、明、清摒弃了该制度。区分公罪和私罪的原则最早确立于《开皇律》,唐朝沿用。
(2)该段文字的......
(↓↓↓ 点击‘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