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0年3月19日的《参考消息》和2000年3月 24日的《南方周末》中刊登了北京建达蓝德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掌上电脑品牌“掌上通”所作的广告,在广告词中写道:“还把上不了网的电子记事本当作掌上电脑?”并用醒目的大字写道:“网都上不了,商务怎么通?”其中“商务”二字采用了“商务通”晶牌的特殊字体。2000年8月,“商务通”品牌的拥有者北京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建达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从而引发了这场“掌上通”与“商务通”之间的诉讼。2001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判令被告北京建达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根据本案的案情,运用你所掌握的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知识,对本案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参考答案】
本案中,被告使用了与“商务通”的特殊字体同样的字体,造成了公众对“商务通”的误解,是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其中被告采取的是目前广告业中非常普遍的比较广告的形式。我国对于比较广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就此提出立法建议或阐述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