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辛某与至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因此都对合同的管辖法院问题十分看重。现辛某居于甲市,至诚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乙市,双方签订合同是在丙市,加工行为将会在丁市完成。那么,如果双方要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单项选择题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下列情形”包括下列哪些情形( )
单项选择题《公务员法》制定颁布实施,一单位组织学习讨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单项选择题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单项选择题美国甲公司收到中国山东乙公司来电称:“一级红枣3000箱,每箱900美元,CIF纽约,7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 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能以相同价格提供3000箱特级红枣,方可接受。”山东乙公司回电称“无法以该价格提供特级红枣”。此时,红枣价格上涨,美国甲公司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但山东乙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单项选择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如果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有一个以上住所的,则以 ( )为其住所。
单项选择题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对甲男的行为的性质判断正确的是( )
单项选择题李某多年从事汽车运输业,养成了为长途货物购买保险的习惯。一次,李某从长春运送一批贵重木材到北京,途经沈阳遇到事故翻车,木材全毁。为此他与位于上海的平安保险公司就索赔问题进行诉讼,并知李某的汽车购于北京并在北京登记。那么,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包括( )
单项选择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单项选择题下列对于不作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