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宏字公司2007年1月2日以100万元投资于东方公司,占东方公司10%的表决权,采用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2007年4月20日,东方公司宣告分派2006年度的现金股利1.5万元。
(2)2007年4月28日,收到东方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3)2007年东方公司实现净利润60万元。
(4)2008年4月20日,东方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度的现金股利7.5万元。
(5)2008年4月28日,收到东方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6)2008年东方公司实现净利润70万元。
(7)2009年4月20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6万元。
(8)2009年4月28日,收到东方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9)2009年东方公司实现净利润55万元。
(10)2010年4月20日,东方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万元。
(11)2010年4月22日,宏宇公司将该股权投资以110万元的价款出售。
要求:编制宏宇公司各年度的相关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2007年1月2日以100万元投资于东方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东方公司(投资成本)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2007年4月20日,东方公司宣告分派2006年度的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东方公司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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